省內政策賦能旅游項目 激活地方經濟新引擎的路徑探索
隨著國內旅游市場的持續升溫和居民消費結構的不斷升級,各省紛紛出臺一系列旨在促進旅游項目發展的省內政策。這些政策不僅為旅游產業注入了強勁動力,更成為推動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。
一、省內政策賦能旅游項目的背景與意義
長期以來,我國旅游產業發展往往依賴國家層面的宏觀指導,但各省之間資源稟賦、經濟水平和市場需求差異顯著,統一政策難以完全適配地方實際。在此背景下,省級政府立足本省特色,出臺差異化、精準化的旅游項目扶持政策,顯得尤為必要。此類政策的核心意義在于:一是通過財政補貼、稅收優惠、土地供給等工具,降低旅游項目開發運營成本;二是引導社會資本投向鄉村旅游、生態旅游、文化旅游等短板領域;三是打破行政壁壘,促進省內跨區域旅游線路整合與客源互送,形成規模效應。
二、常見省內政策工具及其實踐類型
從政策工具箱看,各省主要采取以下幾種方式支持旅游項目:
- 財政資金直接扶持:設立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,對重大旅游項目、新評定的高等級景區、精品民宿等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貸款貼息。例如,部分省份對成功創建5A級景區的項目給予數百萬元獎勵。
- 稅費減免與要素保障:對旅游項目在建設用地、水電氣價格等方面給予工業或農業同等待遇,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。貧困地區旅游項目還可享受更大幅度的稅收減免。
- 金融信貸支持:引導金融機構推出“旅游貸”“民宿貸”等產品,擴大旅游項目抵質押物范圍,如允許農村土地經營權、景區門票收費權作為質押。
- 消費刺激與市場推廣:省級統籌發放文旅消費券,組織省內客源互送活動,對旅行社引客入省給予獎勵。將旅游項目納入省級形象宣傳體系。
- 用地改革與點狀供地:針對旅游項目用地難問題,推行“點狀供地”“林地定額”等靈活政策,允許在城鎮開發邊界外使用一定比例的建設用地指標。
這些政策的落地催生了多種旅游項目類型:文旅融合的古鎮街區、康養度假綜合體、鄉村民宿集群、山地戶外運動公園、研學旅行基地等。
三、當前面臨的挑戰
盡管省內政策效果初步顯現,但實踐中仍存在一些問題:一是部分政策“重申報、輕運營”,獎勵資金落地滯后;二是不同部門政策協同性不足,如文旅與自然資源、生態環境部門間存在沖突;三是中小旅游項目融資難依然突出,銀行惜貸現象多見;四是政策同質化競爭明顯,相鄰省份對同類項目競相補貼,引發資源內卷。
四、優化省內政策支持旅游項目的建議
為提升政策效能,建議從以下角度改進:
第一,強化精準施策。根據項目所處生命周期(初創、成長、成熟)設計差異化支持,例如對初創期小微型民宿給予租金補貼和營銷培訓,對成熟期景區重點支持智慧化升級和品牌輸出。
第二,推動部門協同與政策集成。成立省級旅游項目政策協調小組,統一制定用地、環評、消防、財政扶持“一件事”辦理流程,真正做到“一口受理、并聯審批”。
第三,創新金融工具。探索設立省級旅游產業投資基金,引導保險資金、REITs(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)參與優質景區和酒店資產盤活。建立健全旅游項目信用評價體系,降低金融機構風控成本。
第四,突出地方特色,杜絕低水平重復。各省應在深度調研基礎上,明確本省重點培育的2—3個特色旅游項目賽道(如山地康養、邊疆跨境、非遺研學等),集中資源打造標桿,避免“撒胡椒面”和跟風模仿。
第五,建立動態評估和退出機制。對已享受政策扶持的旅游項目開展年度績效評價,對長期虧損、違背生態紅線或群眾利益的項目及時調整或收回支持,確保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。
五、
省內政策對旅游項目的扶持,既是階段性的紓困之舉,更是長遠性的產業培育之策。只有政策與市場協同發力,政府與項目主體良性互動,才能將政策紅利轉化為持久的旅游吸引力和就業帶動力,真正實現“激活一個項目、帶動一片區域、富裕一方百姓”的良性循環。各省應繼續以問題為導向、以創新為驅動,推動旅游項目在規范中發展、在發展中提升,為構建新發展格局貢獻更大文旅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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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10-09 00:52:09